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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函[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5
【实施时间】 2011-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7.加强水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中线主体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配套工程实施,尽快启动正定新区供水工程等首批建设项目,谋划建设滹沱河地下水库调蓄工程。积极推进引冶济窦、引横入市等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结合骨干水源工程、各类蓄引提工程建设,逐步构建“南北贯通、东西互济、调配自如”水网,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

  

  28.加强生态水利建设。加快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继续实施防洪工程,年内全部完成市区段水面工程,全线通水通航。落实生态补水、日常保洁、巡视巡查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水面长效管理机制。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年内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启动平山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29.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总量“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30.深化各项水利改革。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水利融资渠道。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民主协商的体制和机制。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人员支出经费和工程养护经费落实。稳步推进水价改革,研究制定“分类水价”、“阶梯式水价”为重点的水价政策,逐步建立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合理的水价标准体系,努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节水和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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