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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2-24
【实施时间】 2011-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审计石家庄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石家庄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栗进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蒲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惠明 市审计局局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赵顺法 市发改委主任

  

  张新锋 市金融办主任

  

  文洪武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处长

  

  刘兆桦 河北银监局直管监管办协调处处长

  

  领导小组职责是,领导、指导、协调和支持市审计部门做好对所辖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同时配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审计组对市本级的审计。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审计工作办公室,由市审计局局长齐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对辖区各县(市)、区的审计。二是审计协调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蒲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组织市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数据的原始资料,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二是负责提供市本级财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和其他政府债务管理部门掌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三是负责组织当地金融机构提供相关债务情况;四是负责提供审计所涉及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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