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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杭州市卫生工作总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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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数字卫生监察。运行完善药品购销实时监督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市属医疗机构对每季使用药品排名前5位的医务人员处方进行评价和预警。广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划分行政管理、临床医技、基建采购三类岗位,梳理出17个廉政风险环节、77个廉政风险点,并通过编写情景案例教案、开发网上教育平台,增强廉政教育针对性。此外,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调整招标采购经办机构,委托杭州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承担本系统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及系统内分散采购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人才和科研建设。继续与复旦大学等高校合作举办卫生管理和护理管理高级研修班等培训班。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相关培训,针对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开展适宜技术培训。开展选拔委派市级医疗单位总会计师工作,拟订了《市属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实施办法》、《医院财务审批制度》《总会计师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健全完善“公推民决”制度,选拔了市预防保健门诊部副主任1名;试行“公推直选”制度,选拔市七医院党委书记。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8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项(含公示项目)83项,发表科研论文925篇,其中sci收录论著42篇。

  六、统筹兼顾,各项日常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在做好“五个化”重点工作的同时,其他各项日常业务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卫生创强取得突破。上城、下城、西湖、滨江、拱墅成功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强市(县、区),江干、萧山、余杭、富阳、建德等地的创强工作也已进入最后阶段。此外,余杭区余杭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

  二是爱国卫生成绩斐然。结合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农村改水改厕加快推进,临安、桐庐等地扎实推进中央农村改厕项目,全市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0.59万人,新增卫生厕所0.46万座,新增无害化厕所9.05万座,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中医中药创强创优。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强化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建设。加强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建设,市三医院被确定为浙江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拱墅区建成拱宸桥西中医药特色街区和大运河国医馆。上城区、江干区成功争创成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是监督执法重点突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市符合量化分级条件并实施量化分级的餐饮单位19724家,量化分级实施率为100%。全面巩固“十小”行业小餐饮整治工作成果,创建小餐饮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店100多家,创建小餐饮示范街(社区)31条(个)。

  五是惠民医疗继续深化。加强社会宣传,落实惠民措施,全年全市爱心门诊诊治病人239889人次,减免医疗费用216.35万元;惠民病床收治住院病人3896人次,减免医疗费用427.1万元;“惠民医院”诊治23193人次,减免135.28万元。

  六是无偿献血保持先进。2010年全市无偿献血继续100%满足临床用血,无偿献血达169491人次,其中一次献血300毫升以上的有104200人,占68.14%,无偿献血量达46吨,杭州市评为两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七是内涵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第二届卫生行业大比武活动、“健康卫士”创先争优学习实践活动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卫生系统满意度不断提升。江干区卫生局、拱墅区卫生局、滨江区卫生局获得取区满意单位称号。江干区卫生局党委班子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勤政廉政好公仆。

  此外,干部保健、卫生宣传、卫生法治、普法教育、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接待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促进了我市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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