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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1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现将《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工业经济运行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经信发[2011]1号),把握经济运行趋势,科学组织运行调节,强化监测预警分析,突出抓好煤电油运保障,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工业总产值增长15%;利税、利润增长12%;新增青岛名牌20个的工作目标,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运行调控体系,提高科学调度工业经济的能力 1、坚持完善经济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强化“重点区市+重点企业”的运行调度体系,每月召开黄岛区、城阳区及市郊五市运行分析会(市内四区和崂山区及市资产经营公司每季召开)和重点企业调度会,分析运行态势,调度运行目标和生产要素保障等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问题,做好重点企业梯队培育工作,全年力争产值超过12800亿元,继续保持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的领先优势。 2、提升工业增量和优化现有存量。建立“新增项目+新增企业”的新增能力跟踪制度,重点跟踪2010年竣工投产的120产业振兴项目达产情况,争取尽快形成拉动能力。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做好规模以上企业划分新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调整工作,实现平稳过渡,以此为契机,加快培育壮大企业规模和推进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列统工作,稳固助推工业增长的基础。 二、建立监测平台,提升工业运行监测信息化水平 3、启用“双百”企业监测坐标。在原有直报系统基础上,建立全市工业运行监测网,扩大市级重点监测直报企业范围,由2010年的80户增加到100户,同时,调整区市级直报企业数量,保持区市级行业代表性企业100户,建立市、区两级“双百”企业监测坐标。要求市重点企业高度重视网上直报工作,支持信息管理员做好市级监测平台网上直报工作。重点监测的电子信息企业,用好网上直报系统,实现重点电子信息企业数据网上直报。各区市经信部门要抓好本区市内市级直报企业调整确认,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填报。同时,做好区市级100户企业补充调整,建立起自己的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信息体系。 4、畅通信息服务通道。畅通市级与区市工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信息管理员三级稳定的信息通道,实现重点企业运行数据和动态信息“自下而上”即时直报。完善“重点调研+宏观指导”工作机制,加强经济热点问题调研,通过多种方式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结合国家宏观政策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对企业加以引导。依托“市工业运行监测网”,通过综合分析、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等栏目,实现对企业“自上而下”的快捷的信息化服务。 三、强化企业服务和生产要素保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5、创新大企业直通车服务。以助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7+5”产业布局,提供直通车升级服务。创新完善区市两级直通车服务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扩大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积极帮助大企业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资金、规划、土地、审批等问题,推动直通车服务由“等客上车”向“开车上门”新型模式转变。 6、抓好煤电运保障和平稳运行。重点抓好2011年度主力电厂电煤重点合同的落实,巩固和拓宽海运煤调运通道,密切关注电煤价格走势,加强协调,保障电煤平稳供应,争取电煤储备在15天以上。完善电煤保障预案,密切关注天气对用电负荷的影响,重点实施电力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的有序用电方案。积极贯彻《山东省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条例》,支持供电公司优化运行方式、加强重要设备巡检,及时协调解决重载线路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