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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石建办[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2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春节后复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七)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八)修整出入口,并采用混凝土硬化;设置洗车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九)进出工地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

  

  (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工地内未硬化的部分,应采取覆盖、绿化、喷洒等措施。每天洒水一至两次,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

  

  三、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正式施工前,书面告知市建设局安监机构。

  

  附件:岗位安全誓词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岗位安全誓词

  


  我宣誓: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党和人民,热爱政府,热爱生命;忠于宪法,忠于企业利益,忠于家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严格遵章守纪,规范岗位操作,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树立“安全管理是第一管理”的理念,恪守“生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使命,提高安全技能,牢记安全第一,时刻警钟长鸣,加强自我管理,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从我做起,确保安全生产。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实现“三年上水平”的目标任务贡献力量。

  

  
宣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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