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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迎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现就做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档案资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自治区下达我市的47项效能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考核指标所涉资料进行认真检查,查漏补缺,逐项搜集完善,整理归档。支持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考核指标资料的整理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指标牵头认定部门联系、沟通,按照指标验收认定标准和考核细则,搜集整理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客观公正、准确,符合验收要求。 三、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科室,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精、工作踏实认真的同志具体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邀请指标认定上级部门熟悉业务的同志或市档案局的同志指导帮助完善档案资料。 四、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指标档案资料于12月10日前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初查,对查出的问题由指标牵头部门继续整改完善,直到符合验收要求。档案资料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装订。 联系电话:7068870联系人:张冠华 附件: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单位 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 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单位 一、市财政局 (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5%(7分) (2)农民土地征地补偿费清欠(2分) 二、市统计局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7分)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4分) (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4分) 三、市发改委、统计局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7%(6分) 四、市建设局 (1)城市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2分)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分) 亮化指标(1分):建成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率、垃圾清运率分别达到95%以上;环卫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城市主、次干道路灯、装饰灯、霓虹灯亮灯率达到95%以上;建成区道路绿化率不低于25%;建成区当年绿化成活率不低于90%。当年整治主要街道及城市出入口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达到30%以上。综合指标(1分):执行宁政办[2007]193号文件相关规定。 (3)廉租住房保障1680户(0.5分),新建廉租住房120套(0.5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万平方米(1分)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度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4%(4分) 六、市环保局 (1)二氧化硫削减14006吨(2分) (2)化学需氧量削减6878吨(2分) (3)不发生严重的偷排、超排和有害物质泄露环境事件(1分) 七、市国土资源局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8.66万亩(2分)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6.94万亩(1分);年内建设用地占补平衡(1分):落实“先补后占”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3号)的要求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3)农民土地征地补偿费清欠(2分) 八、市农牧局 (1)粮食产量不低于50万吨(2分) (2)新增设施农业面积3.1万亩(2分) (3)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2分) (4)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动物疫情和扩散事件(1分) 九、市林业生态建设局 年度造林绿化38.3万亩,造林成活率达到85%(2分) 十、市公安局 (1)严格控制火灾各项指数,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分) (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分) (3)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2分) (4)命案侦破率达到80%以上(2分) (5)百名民警破案绝对数达到140起以上(1分) 十一、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起数为零(2分) 十二、市安监局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得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分) (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分) (3)工矿商贸企业十万就业人员死亡人数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