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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十堰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实施时间】 2011-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十堰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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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产产业

  1、大水面增殖捕捞。在丹江口、黄龙滩等大型水库,通过实行禁渔期制度和鱼类增殖放流措施,恢复野生鱼类资源,实现捕捞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2、水库生态健康养殖。在丹江口水库、黄龙滩水库和全市中小型水库,发展20万亩生态渔业,提高综合效益。

  3、大鲵养殖业。通过大鲵驯养繁殖,在全市发展高效特色渔业,重点在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和茅箭区。

  4、流水养殖。在竹山县、竹溪县、房县、郧西县等流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以草鱼、鲟鱼、虹鳟等品种为主的流水养殖。

  5、水产品加工业。建设丹江口市水产品加工园区,加工鱼糕、鱼片、鱼丸、鱼条、鱼块等水产熟食品系列和鲜鱼分割品、腌制干品和半干品等。把“丹江口翘嘴鲌”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

  (四)食用菌产业。建设以房县为中心的香菇、木耳基地和以市郊为中心的鲜品即食类食用菌基地,积极发展城郊食用菌基地;组建食用菌栽培及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支持以房县聚达食品、神武山珍、森飞食品、十堰伏龙山珍公司等为重点的食用菌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把“房县燕耳”品牌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五)魔芋产业。以竹溪县为主,其它县市为辅,加强魔芋基地建设。全市魔芋按15万亩规划发展,重点抓好魔芋抗病、丰产新品种、新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增加单产、提高品质。

  (六)薯类产业。红薯以丹江口市、郧县和郧西县为主,马铃薯以竹溪县、竹山县、房县为主,建立10万亩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和贮藏保鲜设施。重点加工鲜炸薯条/复合薯片类、粉类、精淀粉、预糊化淀粉等,大力发展旅游食品和快餐食品,建立和完善薯类深加工体系。

  (七)果茶产业。以丹江口市、郧县等汉江以北地区和房县青峰镇为重点,突出优质柑桔、小水果等产业,重点建设库区百万亩绿色桔果产业基地(其中柑桔60万亩,木瓜20万亩,小水果20万亩),以竹溪县、竹山县、房县为重点,连接丹江口市、武当山特区、张湾区、茅箭区等汉江以南地区,突出山地有机茶资源综合开发,建设60万亩秦巴高香型有机茶产业基地。

  

  四、重点项目

  (一)蔬菜产业建设项目。

  1、实施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建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1.92亿元。重点投入基地建设、储藏加工设备、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

  (1)基地建设:新建蔬菜基地5万亩,共投入1.31亿元;

  (2)储藏加工能力建设:一是以十堰渝川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在丹江口市、郧县、竹山县建设半成品加工车间,形成5万吨的泡菜生产加工规模;二是在十堰城区建设一座容量为0.3万吨的蔬菜保鲜冷库,年储藏蔬菜2万吨,增值1000万元。共投入3150万元。

  (3)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设市级蔬菜良种繁育中心,新建原种基地150亩,配备基础设施和相应设备;建设蔬菜监测中心,配备监测流动设施,建立监测信息网路;建设2个蔬菜生产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镇、50个专业示范村。共投入2350万元。

  (4)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重点新建、扩建20个产区(地)批发市场,扶持20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共投入600万元。

  2、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支持市蔬菜贸易管理服务中心新建规模更大、功能更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大市场。

  3、食用菌加工项目建设。培植、引进产后加工龙头企业,研究、开发食用菌深加工项目,逐步推出菌类调味品、菌类食品、菌类饮料、菌类保健品等产品,创附加值5亿元。

  4、魔芋加工销售体系建设。在魔芋主产区,成立魔芋专业合作社,尽力扶持魔芋加工龙头企业,采取分级负责的策略:芋角加工以重点乡镇为主就地加工;精粉加工以县(市)为主;加大外销力度,走出去,建立销售窗口,到国外找客户,建立长期的贸易关系,提高贸易效益。

  5、薯类深加工项目建设。培植薯类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马铃薯重点加工鲜炸薯条/复合薯片类、粉类、精淀粉/预糊化淀粉等,红薯重点加工粉条和果脯条等,实现加工增值促增收。

  6、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建设。开展马铃薯有性杂交及杂交优势利用研究和试管薯生产,利用马铃薯茎尖组织培养和生产脱毒微型种薯,在竹溪县泉溪、竹山县柳林、房县桥上、郧西县湖北口等高山乡镇,建立良种繁殖基地2万亩,年产优质种薯4000万公斤,保证20~30万亩的大田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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