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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4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1年河南省对外开放和大招商工作专项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发挥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主阵地作用,集中承接产业转移。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谋划重大招商题材,大力引导国内外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向产业集聚区聚集。发挥“区中园”的集聚效应和环境优势,突出国别(地区)特色,集群式承接境外产业转移。在办好首批8个境外在豫投资“区中园”的基础上,瞄准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重点区域,增设许昌(韩国)工业园、平顶山(日本)工业园、濮阳(香港)工业园等一批境外招商工业园,定点培育,典型引路,示范发展。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商(协)会和企业的沟通合作,加快漯河、驻马店、南阳闽商工业园和洛阳浙商工业园、许昌广州广晟科技产业园等区域性产业园区发展,集中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厦工机械(焦作)产业园、开封空分产业园、周口鞋业产业园、中牟汽车工业园、洛宁玩具园等各类特色产业园区,集中承接行业性产业转移。

  

  3.谋划对接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和“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抓住关键和薄弱环节,以384个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为基础,建立完善2011年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制定2011年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表。重大项目按照相关厅局职能及项目所在地划分责任推进单位,由省辖市政府和相关厅局跟踪推进。以大企业为重点,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尤其是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要加强对其投资趋向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客商资源库,建立重点客商跟踪制度。突出“招大招强”,通过有计划组织驻地招商、专业化小分队登门拜访、邀请来豫考察等多种途径,争取大型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河南,重点推动与美国惠普公司、美国联合包裹公司、新加坡枫树集团、南京雨润集团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和中船重工集团、国机集团、国家电网集团等央企的战略合作。

  

  4.围绕重点区域和对象,统筹安排招商引资重大活动。按照统一搭台、统筹安排、资源共享原则,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一步整合招商引资活动,有针对性地筹备招商引资重大活动,为各地、各部门、各领域开展招商活动搭建平台。2011年省内重点办好2011河南承接产业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2011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2011中国(河南)-韩国合作交流洽谈会等3项活动;省外重点办好河南省与央企对接活动、豫京津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豫沪浙苏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等3项活动;境外重点办好2011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豫台经济交流合作之旅2项活动。同时,组团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3项国家级招商经贸活动。为统筹做好全省招商引资活动,提高签约项目水平和质量,各省辖市、各部门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要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科学谋划项目的同时,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签约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各级、各部门自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由主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达到签订合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签,严禁重复签约。

  

  5.切实抓好已签约重大项目跟踪落实。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对2010年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的项目,要逐一建立项目库,重点抓好南京雨润集团投资的郑州食品工业及商业地产项目、福建万隆建材集团投资的南阳闽商陶瓷园项目、中船重工集团投资的洛阳节能装备产业园项目、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的郑州中国龙工工程机械生产基地项目等140个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继续实行重大项目总协调人机制、分级负责跟踪制,加大对已签约项目的跟踪问效。50亿元以上项目由各省辖市主要领导负责协调推进,10亿-50亿元项目由各省辖市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推进。同时,继续在全省筛选确定新加坡国际物流产业园、富士康科技集团项目等22个对全省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由厅级干部牵头、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工作班子“一对一”跟进的办法,逐个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进度要求。继续将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努力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确保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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