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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杭卫发[20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5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11年杭州市卫生工作要点

[接上页]
突出监测预警抓重大疾病防控。继续加强甲乙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群体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监测工作,着力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继续加强疾控机构与临床医疗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预防与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强化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案干预及康复指导。

  突出体系建设抓卫生应急管理。把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公共卫生体系进行统筹规划,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和信息监测预警报告等公共卫生五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认真抓好卫生应急示范县、示范社区的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突出基层基础抓爱国卫生工作。结合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区域爱国卫生工作均衡、协调发展。深化卫生创建工作,以专项整治为重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落实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抓好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围绕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目标,在加强爱卫办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促进清洁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此外,要继续统筹做好其他各项日常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工作,深入推进卫生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重视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提高干部保健水平,抓好老龄、统战和工青妇工作,不断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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