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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借台唱戏,积极参加三项国家级招商引资经贸活动 (一)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2011年9月7-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开展展览展示、省情推介、项目对接和项目签约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境内外客商特别是台商、闽商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招商引资,推动对外合作。洽谈会之外,由省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我省参会人员,分别在福州、泉州等地针对闽商、台商开展拜访、推介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豫闽、豫台合作。 (二)第六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2011年9月26-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开展投资促进、贸易展览、旅游推介、项目对接等活动,展示我省比较优势,扩大我省影响,力争促成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三)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11年11月16-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以省政府名义组团,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各省辖市参加,通过开展展览、洽谈、对接等活动,展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品和成果走向世界。交易会之外,由省政府领导带队,组织我省参会人员,在广州等地开展拜访、推介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豫粤合作。 各项招商引资活动要突出针对性、目的性和实效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要做细、做实。各地、各部门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事先要统一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未达到签订合同条件的项目一律不签,严禁重复签约。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巩固招商引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