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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博物馆法规体系,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上述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一)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 (二)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三)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 二、课题经费 上述课题各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鼓励自筹。 三、受理机构(组织单位)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2011年3月20日上午9时-3月31日下午16时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恕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请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上下载),并报送至课题办。申请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三)每个申报单位仅限申报上述课题中的一个项目。 六、确定程序 (一)由课题办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我局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拟定承担单位名单,并在中国文物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课题办与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七、其他事项 课题申请书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及附件均同时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上发布,申报单位可直接上网查询和下载。 八、课题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刚 李晨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5988160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附件:1.“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申报指南 2.“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课题申报指南 3.“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申报指南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博物馆章程是由博物馆权利机构制定的规定博物馆内部事务的根本性规章制度。《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博物馆应有书面和公开出版式的符合国家法律的章程,我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分别规定了作为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博物馆章程作为博物馆的治馆总纲领,在博物馆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的新形势下,规范和完善博物馆章程制度,对于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博物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博物馆的章程制度建设,规范各种类型博物馆的章程制定,促进完善博物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专家系统研究国内、外博物馆法人治理与章程制定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做法、经验,编写研究报告,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博物馆章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同时结合我国博物馆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写一份适合我国各种类型博物馆使用的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