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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律师协会
【发文字号】 穗律协通[20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我市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我市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穗律协通[2011]4号)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部署2011年全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永东  广州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波  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成员:

  

  欧永良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庄伟燕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 平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王晓华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卢 坚  广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

  

  陈 默  广州市律师协会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钟闻东  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

  

  朱宝莲  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钟 睿 广州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负责落实我市律师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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