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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卫生、农业、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城市养犬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养犬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日和文明养犬社区行等活动、召开社会各阶层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转化团体、各界群众交流沟通;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宣传途径,加大对违规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犬患和狂犬病蔓延的严重危害性,提高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章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在全市营造“以文明自律养犬为荣,以违规影响他人养犬为耻”的舆论氛围。在管理和执法工作中,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采取“先教育、后处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体现人性化管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