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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原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公有住房分户发证时,土地使用权类型仍保留划拨或出让。房屋首次上市交易的,均需补办出让手续,按交易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后,确认购房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不上市交易,但房屋产权人主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的,按申请时土地所在级别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确认产权人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九、所有涉及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项目,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十、凡涉及建设用地需要补办规划许可的,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涉及到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的,由规划部门进行认定。 十一、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规划部门要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核意见函告国土资源部门,以加强批后监管;房管部门要在“两证”齐全时才能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十二、本意见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