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原[20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3-07
【实施时间】 2011-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镁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一)不能保持《准入条件》的;

  (二)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

  因前款规定被公告不合格的企业,经整改合格2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镁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申 请 单 位: (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表1:

  镁冶炼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 号项 目内  容备 注
1企业名称  
2所有制形式  
3企业类型(现有、改扩建、新建)  
4企业法人代表姓名  
5企业地址  
6镁锭生产能力(吨/年)  
7再生镁生产能力  (吨/年)  
8上年度镁产量(吨)  
9上年度工业总产值  (当年价格,万元)  
10上年度工业增加值  (当年价格,万元)  
11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12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13用地总面积(公顷)  
14现有职工人数(人)  
15联系人  
16联系电话  
17传真  
18电子邮箱  
19邮编  
20通信地址  


  

  附表2:

  现有镁冶炼能力审批情况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产品 名称工艺 装备(煅烧、还原、 精炼)生产 能力总投资(万元)其中开工时间投产时间项目批准机关及文号环评批准机关及文号土地批准机关及文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所需白云石矿(万吨/年)备注
自筹贷款外资其他自产国内
1镁锭                
2镁合金                
                  


  

  附表3:

  镁冶炼企业环保设施与环保指标情况表

  企业名称:(公章)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省级环保局(公章)

  
类别产生量环保设施名称投入使用时间处理方法污染处理能力对应生产工序及设施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排放量执行标准及标准值是否安装在线自动检测设备
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前mg/l 处理后mg/l
一、废水            
            
类别产生量环保设施名称投入使用时间处理方法污染处理能力对应生产工序及设施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排放量执行标准及标准值是否安装在线自动检测设备
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理前  mg/nm³处理后  mg/nm³
二、废气            
            
类别产生量环保设施名称投入使用时间处理方法污染处理能力对应生产工序及设施考核 产生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方式贮存量贮存场所 
三、固体废弃物            
            


  注:1、该表由企业严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由企业所在地区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盖章。

  2、有多个环保设施时在表中分别列出;

  3、污染产生量指废水产生量(吨/日)、废气产生量(立方米/小时)、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吨/年);

  4、根据过去1年的监测情况填表,至少提供两份监督性监测报告。

  

  附表4:

  镁冶炼企业能源及资源消耗情况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项 目 名 称内容备 注
1白云石(吨/吨镁)  
2硅铁(si>75%)(吨/吨镁)  
3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吨标煤/吨镁)  
4还原镁收率≥80%  
5硅铁中硅利用率≥70%  
6粗镁精炼收率≥95%  
7水循环利用率(%);耗新水量(吨/吨镁)  


  

  附表5: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核实意见表

  
申请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企业环评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说明(附环评报告、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复印件):
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说明(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是否达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