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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3-02
【实施时间】 2011-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7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和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通报

  (许政[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紧紧抓住国家在电力、高铁等领域巨额投资的机遇,适时开辟新融资渠道,缓解“行业”性资金紧张的矛盾,实现企业发展壮大。许继集团于2009年3月25日成功发行8亿元企业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2006年以来已2次成功发行短期融资债券,2010年5月30日又成功发行7亿元短期融资债券。许继集团、许继电气成功发行债券,对改善企业现金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努力做好直接融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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