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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措施:一是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参保人员,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政策倾斜。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瓶供应商的谈判机制。认真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基金按照80%左右标准报销政策。二是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登记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探索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依法处罚力度。三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同时,探索实行省级统筹的有效之路。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做好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和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及管理的衔接工作,最终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同时,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四是统一全省两个定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医疗服务机构评估、评价体系建设,强化管理服务,规范权利运行。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载体,通过政策解答、散发传单、典型事例推介等方式,继续作好政府和用人单位领导、城镇各类居民的参保宣传工作,向他们讲清参加医疗保险意义,使他们能够转变观念,支持、拥护医保,积极主动参加医疗保险,为医疗保险全面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