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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8
【实施时间】 2011-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08年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以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有效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形成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合力,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精神,经市工业“两创”倍增办对各地推进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慈溪市、鄞州区、北仑区、余姚市等4个县(市)区为“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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