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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55号
【颁布时间】 2011-03-08
【实施时间】 2011-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产业基地的通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产业基地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08年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以来,全市各市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业集群化、企业集聚化、工业园区化、分工专业化为方向,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优势,着力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加快促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和优化升级,为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形成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合力,根据《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发〔2008〕110号)精神,经市工业“两创”倍增办对38个市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推进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宁波市石化产业基地等8个产业基地为“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产业基地”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宁波市石化产业基地(宁波化学工业区)

  

  (二)宁波市大型成套设备产业基地(北仑区)

  

  (三)宁波市品牌家电产业基地(慈溪市)

  

  (四)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基地(余姚市)

  

  (五)宁波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鄞州区)

  

  (六)宁波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江北区)

  

  (七)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基地(宁波国家高新区)

  

  (八)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基地(江东区)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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