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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48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9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政府和机关建设,提高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2010年度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文章的范围。参评文章限于政府系统单位和个人2010年度撰写的各类调查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8000字。若有领导批示或被有关文件采纳的,可将其作为附件报送。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和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已经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成果、各类领导讲话稿、纯理论性文章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参评文章的报送方式和要求。参评文章由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综合处或政策法规处)统一组织初选和报送工作,原则上各县(市)区报送的调查报告不超过5篇,市政府各单位不超过3篇。

  

  每篇参评的调查报告要求报送打印稿一式15份(统一为word文档,小3号字,打印稿上不要署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并填写2010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调查报告评选登记表(样表见附件)。同时请各报送单位集中上报调查报告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地址: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处〔内网〕、zswnb@126.com〔外网〕)。

  

  三、参评文章的报送时间。各单位推荐的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请在3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处410室。联系电话:87182616、87182552。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邮编:315000 。

  

  附件:2010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优秀调查报告申报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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