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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以项目为抓手,根据规划推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民政、社保、交通、物流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二)以为社会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为出发点,以社会保障卡为基础,整合现已发放的各种便民卡,推动“一卡通”项目实施,集成社保、卫生、民政、财政、公积金等政府公共服务和旅游、交通等社会公用事业服务。 (三)以澄迈健康医疗信息化项目为试点,推动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平台项目实施。 (四)围绕重点农产品,建设和培育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推进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平台项目实施。 (五)利用数字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成果,推进数字城市建设。 (六)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项目实施。 六、积极推动信息兴农工程,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一)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多方共建的原则,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二)在全省选择两个市县作为试点,实施农村三网融合和基层电子政务进村工程,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三)立足农村通信基础网络、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现有的条件和业务,探索一种网络承载多种业务、一种终端承接多类服务的新模式,促进业务与内容的融合,推进农村三网融合。 (四)进一步普及和规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提升农业电子政务水平,加快乡(镇)、行政村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科技下乡、教育文化、应急预警、防灾减灾等政务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到乡村。 七、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我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一)贯彻执行《海南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优化应急技术支撑机制,制定重要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预案的验证、演练和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数字证书ra中心建设,逐步整合现有各部门的身份认证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字证书认证体系。 (三)推进省应急平台和政务外网、政府网站的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重要信息系统的监测和管理。 (四)建设信息系统灾难恢复中心,为各部门、各市县安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重要信息系统统一提供容灾备份和灾难恢复的基础服务。 (五)健全全省信息安全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及相应的安全体系建设、测评、整改等工作。 八、建立健全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 (一)抓紧修改完善《海南省信息化条例》(送审稿),力争年内报送省人大审议,争取利用特区立法权,在信息公开、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特许经营等方面的条款内容取得突破,建立有利于信息智能岛和国际旅游岛融合发展的创新机制。 (二)制订《海南省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监理、建设、测试、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制订《海南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审核、实施等工作。 (三)制订海南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电子政务设备(网络、主机、存储)、电子政务网络、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应用、信息资源目录编制与管理、电子政务应用、数字证书技术应用、安全体系建设、工程技术验收、一卡通等电子政务相关技术规范,规范我省电子政务建设。 (四)充实信息化专家库,并建立专家定时研讨机制,充分发挥我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为我省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为信息化项目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九、开展信息化培训,完善信息化人才培训体系 (一)启动党政机关信息能力提高工程,在省直各部门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信息化培训和考核,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党政机关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信息能力。 (二)启动企业信息化培训工程,开展it企业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培训工作,提高it企业技术人员的项目管理水平。 (三)实施“智慧海南,人才20000”培训计划,联合惠普公司,围绕外包服务企业和it企业总体需求,针对海南在校大学生进行服务外包技术培训,做好服务外包产业和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 (四)组织市县电子政务干部到省外进行考察培训。 十、加强市县信息化推进工作,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 (一)建立省和市县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各市县信息化工作。 (二)推进市县电子政务应用模式创新,支持集中统一建设和应用服务的模式。推进市县办公系统、政府网站的安全保障系统以及信息化在各领域的应用系统建设。 (三)适时召开市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座谈会,加强工作交流。 (四)开展市县信息化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的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交流、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方式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支持,引导市县开展信息化推进工作,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