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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度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文件要求,各市先后在今年1-6月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省局对全省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汇总分析,并于6月30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行政事业收费统计报告。为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质量,现将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收费年审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收费情况。截止2008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总数270个,其中:国定项目174项(省内无收费收入的项目没计算在内,含2008年9月1日停收的3个收费项目),省定项目89项(含2008年9月23日转经营性服务的1项收费项目)。行政性收费项目142个,事业性收费项目128个。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收费总额2512226.4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748259.76万元,事业性收费1763966.7万元),占财政总收入16.55%;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收费总额比2007年增长11%,其中:行政性收费比2007年增长6.3%,事业性收费比2007年增长13.3%。停收3项收费,减轻企业和学生家长负担1.628亿元。 (二)核发证情况。2008年全省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许可证》共16875个(正本数7327个,副本数9548个)。其中新核发《收费许可证》13462个(其中:正本5751个,副本7711个),注销收费许可证362个(其中:正本161个,副本201个)。应年审的收费单位7125个,实际年审的收费单位7125个,年审率达到100%。 (三)年审方法与成效 一是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为了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完成年审工作任务,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对收费金额大、社会关心的热点收费单位,认真对照国家、省下发的有关清费、治乱、减负文件,对发现收费单位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有效地保护缴费者的利益。通过收费年审,督促收费单位加强收费管理,有效地保证了年审工作的质量。 二是年审工作与落实国家取消、停止收费项目的工作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国家已明确取消和停收的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等100余项收费项目涉及的单位,以及取消的155个二级公路收费站点进行重点审验。通过年审,切实做到该注销的注销,该变更的变更。 三是年审工作与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48号)“对经营性收费不得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规定,对各地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清理,杜绝了对各类经营性收费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现象。 四是年审工作与狠抓收费公示制度相结合。在深入到各单位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年审时要求提供收费公示栏(牌)的近距离和远距离照片,对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通过审验,全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都按照规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收费公示,使收费公示率达100%,全面落实了收费公示制度。 五是年审工作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依照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当场指正;遇较大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及时移交监督检查部门查处。 全省通过年度审验共对310个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理,其中:将7个单位移交价格检查部门,4个单位建议整改,吊销了291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8个单位用其他方式进行了处理。真正做到边审验、边清理、边完善,使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有效的制止了乱收费。 二、收费统计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省局在今年二月二日就下发了《关于对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收费许可证年审的通知》(晋价行字[2009]14号)文件,对全省的行政事业收费年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年审范围、年审内容,年审办法及年审时间,为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工作赢得了时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年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短的特点,加大对年审的宣传力度,晋城市物价局还在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告年审通知,对往年不重视年审的单位专门发了督促年审的函。大同市物价局,重点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收费单位进行了上门审核。总之,在全省收费管理干部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五月底圆满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