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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3-03
【实施时间】 2011-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2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综合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本次审计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现将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于3月8日前向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上报本单位联络人名单。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要按照审计要求如实提供资料,严格按照报表口径据实填报,如无政府债务,需上报说明。

  三、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表、说明报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联系人:市财政局  赵建猛 87266832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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