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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3-01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开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汴政办[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兰考县人民政府等60个单位“开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王占清等66名同志“开封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再立新功,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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