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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结构调整取得进展。重点发展中海船舶、太阳鸟游艇、金瀚船舶等3家造船企业。到2015年,培育3家以上产值过10亿元、8家以上产值过5亿元的造船企业和2家以上产值过3亿元的船舶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游艇、工程船舶、运输船舶等主导产品省内市场占有率80%以上。创建“太阳鸟”国际知名品牌,整合培育3个以上国内知名品牌。拥有上市船舶制造企业1家以上。 4、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建成益阳船舶制造工业园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产业园区,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船用设备专业化生产企业,船舶造修技术和配套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船舶上、下游产业配套协调发展体系,建成环洞庭湖船舶产业集群和国内最大游艇制造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依托洞庭湖和资江流域丰富的滩涂、岸线资源,突出以沅江建设益阳船舶制造产业园为重点,以南县茅草街镇、桃江县牛潭河镇、资江沿岸合适滩涂等生产基地为辅,构建“一园多点”的产业布局。 (二)稳定船舶企业生产 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船舶企业和航运企业按期履行合同,积极应对推迟接船、撤单、弃船等经营风险。指导船舶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造船质量和进度,保持生产连续性。加强统计和调度,帮助企业增强市场分析和预测能力。 (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船舶企业尤其是重点船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引导船舶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发展中间产品制造、特种船舶制造等业务,开拓非船产品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内外知名船用配套设备企业、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船舶产品优化升级,提高工程船、特种工作船、内河及沿海运输船、新型复合材料船舶的设计开发能力,加强新型高性能复合材料、高能效船艇推进器和新船型、新产品研发,加快钢质船舶建造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支持节能环保效果显著以及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的技术改造。 (五)积极发展修船和船舶配套产品生产 延伸船舶产业链条,支持船舶企业开发新的产品,引进新的企业发展船舶上、下游产业和开展配套服务。鼓励造船企业利用现有造船设施开展修船业务。加强修船技术研究,增强大型船舶、特种船舶修理和改装能力。规范发展绿色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同时,鼓励开发船用产品,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产品。 (六)加强船舶企业管理 引导船舶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内部改革,推进管理信息化,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推广节能节材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钢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职工培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积极落实国家及省船舶产业政策 要落实国家、省、市船舶制造业调整、振兴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方向,加强造船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项目、资金上的支持。 (二)加大生产经营信贷融资支持 要创造良好的信贷融资环境。各相关银行对船舶企业在建船舶和有效合同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确保按期到位;对船东推迟接船的,要适当给予船舶企业贷款展期支持;对信誉良好的船东和船舶企业要及时开具付款和还款保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在建船舶实行抵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要加大财政投入。在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支持建立船舶产业研发、设计机构和人才的培养、引进。尽快制定和规范船舶企业税费管理办法,采取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高起点规划建设,加快船舶产业园区发展。要充分利用益阳获批“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益阳船舶制造产业基地”这一重要平台,积极开发申报项目,支持船舶企业加快发展;指导做好园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滩涂、岸线等造船用地管理办法,采取征用、租赁和临时借用等形式,确保园区和项目建设用地。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港口、航道建设,不断提高船舶通行能力,同时要建设好通往园区的道路;加快园区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电力设施建设,确保企业生产和园区发展用电;做好通信设施建设,通过网络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与控制,提升船舶产业信息化水平。要通过加快园区规划建设,完善船舶产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促进现有船舶企业进一步壮大生产规模,同时吸引新的船舶企业和产业项目落户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