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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署办函[2010]408号
【颁布时间】 2010-06-07
【实施时间】 2010-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思科公司援助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捐赠设备进口税收问题的意见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思科公司援助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捐赠设备进口税收问题的意见

  (2010年6月7日 署办函[2010]408号)


  

  财政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征求美国企业援助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捐赠设备进口税收问题意见的函》(财办关税[2010]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据商务部提供的资料,美国思科公司捐赠汶川地震灾区的总金额约为265.7万美元的第二批网络设备属于美国国际发展署、中国商务部和美国商业圆桌会三方签署的美国公共-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援助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的一部分。考虑到该批设备全部由思科公司从境外进口,并无偿用于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不带有商业目的,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政策规定,我署原则同意对该批设备予以免税。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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