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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淄卫党字[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3-10
【实施时间】 2011-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6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市直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进一步增强教育和监督实效,促进廉洁勤政和廉洁执业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同时,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卫生系统廉政教育“六个一”工程,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群众评议、领导点评、公开承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党史、强党性、比奉献、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和“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淄发[2011]4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市直卫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深入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正确行使。

  

  按照“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基本程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基层党务公开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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