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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我市卫生重点工作考评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民生行动计划》及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长春市卫生局决定于12月初开始对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长春市重点卫生工作综合考评细则项目、内容;市委、市政府《2008年长春民生行动计划》中的卫生保障行动计划;市政府、市卫生局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 二、检查时间 12月1日?10日 (具体时间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 三、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共分三组同时进行。 (一)城区、开发区检查组 组 长:马 平 马书谦 成 员:沈玉槐 张兴国 李庆龙 陈冬梅 高宏飞 陈红军 候 刚 联络员:周景武 (二)市直检查组(市医院、市中医院、长春医专除外) 组 长:李 欣 张晓红 成 员:王宪华 赵莉珠 王亚军 鲁 平 曲 晶 周 琳 孙 巍 裘学辉 马晓丹 联络员:孟 莉 (三)农村检查组 组 长:郗书元 成 员:崔大伟 王朋理 唐旭东 王 磊 何永健 孙传勇 牟 岩 联络员:姜 勇 (检查顺序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 检查方法 (一)依据重点卫生工作考评方案项目、阶段性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2009年长春民生行动计划》中卫生保障行动计划及其他重点工作,各处室按照责任分工进行检查,并以组为单位核出总分,排列顺序。 (二)检查采取听汇报(或收取书面材料)、实地考察、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以及调查问卷等形式。 五、几点要求 (一)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各相关处室要派出素质高、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并能够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的人员参加,检查之前,办公室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检查的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检查要抓住重点,集中精力,保证又快又细,同时要坚持公平、公正,要统一标准,检查结果要经得住推敲。 (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组在检查的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达到纠正错误,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 (四)加强自律,严格要求。各组要本着既做好工作又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的原则,市内检查不在基层用餐,外县(市)一律用工作餐,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