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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2-25
【实施时间】 2011-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建立区、县(市)和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滑雪场、购物店、旅游餐馆等旅游行业目标考评机制(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六)集中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重点解决“零负团费”、超范围经营、强制购物等顽疾,尝试建立规范服务的长效机制(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技监督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物价监管局负责)。

  

  (二十七)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

  

  制定完善冰雪旅游、乡村旅游和湿地旅游的等级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旅游标准化评定、复核和管理工作(市质技监督局、市旅游局负责)。

  

  (二十八)加强行业文明、职业道德和诚信旅游建设

  

  开展导游员评比大赛,扩大职业培训的内容和范围,大力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诚信旅游活动,提高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市旅游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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