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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1]77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全国“两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全国“两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1〕77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全国“两会”将于3月初在北京召开,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两会”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复工验收工作要求

  

  目前,各施工现场陆续开始复工。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应重点对施工现场内的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及消防安全等进行验收,验收应按《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填写相关记录,相关责任人员签字。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现场,严禁复工。

  

  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两会”期间(3月1日至15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和证件管理工作,杜绝与项目无关的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应强化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逐一进行排查,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场容管理,现场围挡应坚固、严密、整洁,及时清除与施工现场无关的涂鸦、小广告等。施工现场应平整夯实,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各种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图统一布置,码放整齐。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办公、宿舍区域要保持清洁有序。脚手架外侧的密目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洁。

  

  施工单位要在“两会”期间有组织的张贴、悬挂有关庆贺全国“两会”召开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标语,营造和谐的政治气氛。

  

  (三)对于四环路以内及会议驻地周边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脚手架、高层结构的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值守,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进行封闭和上锁。如有“可疑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并立即拨打“110”报警,防止攀爬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四环以内会议驻地周边的所有工程,停止夜间施工,停止塔吊拆装及顶升作业,停止土方作业,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破坏地下管线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

  

  (五)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噪声和扬尘污染。严格限制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确需明火作业的,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进行看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加大力度遏制违章作业和盲目抢工的现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七)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和市政集团三支应急抢险大队要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防止影响进一步扩大。

  

  (八)会议驻地、会场及行车线路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的有关要求。

  

  三、“两会”服务保障工作要求

  

  各集团总公司、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及各区县建委主管领导是今年全国“两会”服务保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落实“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及有关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安排好“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在全国“两会”期间,各区县建委应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有关区县建委应对会议驻地、会场及行车线路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逐一进行排查,对于重点工地应重点进行巡查。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一律按高限进行处罚。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各类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一律按高限暂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或吊销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责任。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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