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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1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断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推向深入,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政府工作更好地顺应群众的期待,确保“十二五”各项工作良好开局,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各级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大下访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确把握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主要任务

  

  (一)要切实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带着群众反映的属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和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意见,汇集群众智慧,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要认真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贯穿大下访的全过程,对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重点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移民搬迁、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养老、医疗、教育等政策,要分析实施成效,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对下访中掌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三)要深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机制。要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保障自身权益。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的群众工作新机制,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工作各领域。

  

  三、工作原则

  

  (一)深化认识,密切联系。要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朴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和群众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诚恳倾听群众意见,深入了解群众疾苦,增强群众信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立足实际,解决问题。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见实效。

  

  (三)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有能力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对那些合理但不合目前政策规定的,要研究论证、分析利弊、打破障碍创造条件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四、方法步骤

  

  大下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各级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下访台账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开展大下访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中下访阶段(5月至6月):要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化解阶段(7月至9月):对排查和大下访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整理、分类处理,集中力量进行解决。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抓到底,务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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