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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1]23号
【颁布时间】 2011-02-22
【实施时间】 2011-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城中村改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宁波市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城中村改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发〔201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我市城中村改造的突破之年、大力推进之年。城中村改造体制得到顺利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各方关系,极大激发和调动了各区积极性,从根本上破解了影响城中村改造进度的制约因素。一年来,市级各有关部门和海曙、江东、江北等区政府通力合作,着力研究解决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困难问题,赢得了各方的广泛赞誉,交上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为顺利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区三江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0〕60号)文件精神,经综合研究考评,并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2010年度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规划局

  

  宁波市审计局

  

  宁波市信访局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

  

  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江东区白鹤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东部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先进个人

  

  沈晓东、王新平、施惠英、张法权、郑建丽、金齐天、章娅玲、潘宣威、王德忠、许军辉、段美玉、胡逸民、季树勋、汪署风、鲍剑秋、陈华锋、黄海斌、沈万金、葛欲栋、俞文毅、朱世炯、张礼铭、虞寄达、金海滨、刘鸿友、王爱民、郑 盛、崔 焰  蔡 辉、陈 建、罗 森、葛 晖、朱 笑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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