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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马来西亚、印尼和越南举办2011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区直进出口公司,区直外经公司、厅驻北海口岸办事处,各有关银行,各有关企业: 2011年是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及中国和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为我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合作提供了新契机。为帮助企业抓住机遇,深度拓展我区与东盟的经贸交流合作,我厅拟于2011年在马来西亚、印尼和越南举办“2011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为了确保组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博览会的目的 向马来西亚、印尼和越南市场全面推介广西的优质产品,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展览所在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有关政策、消费习惯、市场需求等,提高广西产品的知名度,扩大广西产品的出口。 二、博览会名称、时间、地点及规模 (一)2011年中国广西(印尼)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1年5月中旬,展期3天 地点:印尼雅加达国际会议中心 规模:设100-120个标准展位 (二)2011年中国广西(马来西亚)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1年5月下旬,展期3天 地点: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规模:设100-120个标准展位 (三)2011年中国广西(越南)商品博览会 时间:2011年7月上旬,展期4天 地点:越南河内讲武展览馆 规模:设180-200个标准展位,室外光地面积2000m2 三、博览会主要内容 在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分别举办的博览会均为综合性的广西商品展销会,参展商品包括机械电子、轻工工艺、五矿化工、食品土畜、医药保健、纺织服装等六大类商品。 四、博览会参展单位范围 (一)全区外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经企业以及有关单位均可报名参展。 (二)全区国家级出口基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原则上均应参展并进行特装整体推介。 五、参展费用补助方式 (一)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展,自治区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70%补贴;对展品境外往返运输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全额补贴;对参展企业在各类外贸发展资金及广交会展位分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其他项目补助待确定后,另文下发。 六、组展要求 (一)充分认识举办博览会的重要意义。在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举办2011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对紧紧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机遇,进一步深化我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区企业进一步开拓东盟市场,扩大广西企业、商品在东盟国家的知名度,树立广西企业、商品在东盟国家的地位和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做好展览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各市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切实组织优势企业和产品参展。我厅将把各市商务局(委)组织参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项目,请各市局认真组织企业报名参展,积极完成任务。 (三)务必确保参展的质量和效果。各市要积极组织本市对三国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参加广交会的企业以及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有意向开拓东盟市场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展。 (四)做好展样品的准备工作。参展企业要选用最好的产品参展。除成套设备等不便于运输的大型展品外,参展企业不得仅携带图片和宣传资料参展。展品数量必须充足,尽可能布满展位,布置美观大方,琳琅满目。展品不符合要求的参展企业,我厅今后将取消对该企业的扶持措施。 (五)做好参展人员的选派工作。各参展企业应派出既懂业务又懂英语的优秀业务人员参展,以便充分利用展会,广交朋友,争取早成交,多成交。 (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参展。博览会将代表广西的对外形象。各市要发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共同努力。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展,自治区对积极参加展会的企业在各类外贸发展资金及广交会展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七、报名时间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参展单位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电子格式请登陆广西商务之窗下载http://guangxi.mofcom.gov.cn),经单位签章后于2011年3月11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我厅,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厅邮箱。各市参展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区直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直接报送我厅(外贸处具体负责马来西亚展和印尼展,产业处具体负责越南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