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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

  (市政发〔20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市文化产权有序流动,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拓宽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经研究,市政府决定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和运作方式

  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和市国资委(委托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出资)共同投资组建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文交所)。西安文交所以政府资源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依据《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机制,逐步形成“立足西安、辐射西北、连接国际”的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二、主要职能和经营范围

  以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为交易对象,依法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荐、投资引导、并购策划、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组织等活动,全力打造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企业孵化平台、文化产权登记托管平台。

  三、政策支持和运营保障

  (一)与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配套发展。支持西安文交所打造“文博会”常设交易平台,对“文博会”展览项目免费挂牌,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每届“文博会”期间,支持西安文交所在主场馆内设置“西安文化产权交易所项目专区”。

  (二)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要研究扶持西安文交所建设的政策措施,曲江新区要在办公场地等方面对西安文交所给予支持。

  (三)推动国有文化产权进场交易。市属国有企业文化产权(资产)转让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产权(资产)和市政公共文化资源的有偿转让或租赁,除按政策规定可直接交易外,必须通过西安文交所进行交易。

  (四)鼓励民营文化产权进场交易。申报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被认定为市重点文化企业以及入驻曲江新区的民营企业,需在西安文交所办理产权登记托管手续,其文化产权项目免费在西安文交所挂牌,西安文交所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

  (五)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西安文交所要积极主动与各类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机构、投资基金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权项目。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支持西安文交所加强对适合创业板或天津股权交易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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