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市长专线电话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市长专线电话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汴政[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我市市长专线电话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始终坚持社会诉求第一、服务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第一、政府形象第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狠抓工作落实,整体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步与发展。市长专线电话在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造和谐、密切关系、树立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长专线电话网络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高效运作,努力开创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实现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的新突破,努力创造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的新经验,努力取得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的新实效,把市长专线电话工作又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经过认真考核,综合评审,市政府决定对开封县政府、金明区政府等25个市长专线电话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创造新的业绩,为促进开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