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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2-19
【实施时间】 2011-0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8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单位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单位的决定

  (洛政〔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调动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洛发〔2006〕5号),给予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黄淮区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丰产高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完成单位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落叶松现代遗传改良与定向培育技术体系”项目完成单位洛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大型矿山提升装备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完成单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实洛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超大加氢反应器研制及工程应用”项目完成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汽液两相流升压加热与液位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完成单位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爆炸冲击振动工程防护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完成单位总参谋部工程兵科研三所,“远程卫星制导滑翔制品”项目完成单位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类科研单位要向获奖单位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科教强市为己任,为建设创新型洛阳、实现福民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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