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2-19
【实施时间】 2011-0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9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汴政[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国家大型普查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尉氏县等5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杞县统计局等124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通许县统计局等4个单位“2010年度统计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授予金明区西郊乡等10个单位“2010年度综合经济实力十强乡镇(办事处)”;授予张建歌等166人“2010年度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和数据调查工作,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开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