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2-18
【实施时间】 2011-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发〔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济南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加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工作思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将我市建成全省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区、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1.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5%,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力。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50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0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50名,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0人,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350人。全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2.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5个、省级3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达65%以上。万人专利申请量达30件。创建省级以上名牌300个、著名商标3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引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42∶5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发挥省城区位优势,引领和支持全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建设2-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成各类生产力促进机构40个以上,实施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100个,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50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达到10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形成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辐射服务全省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

  5.创新机制环境取得新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推进均等化长效机制。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二、主要工作与重点任务

  (一)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