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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文[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实施时间】 2011-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汴政文[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土资源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以忠 市长

  副组长:吉炳伟 常务副市长

  王学杰 副市长

  成 员:梁东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广山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 强 市监察局局长

  安洪海 市财政局局长

  黄 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学耕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凤刚 市环保局局长

  王书增 市规划局局长

  贺全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宪忠 市审计局局长

  王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建忠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玉芬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辰良 兰考县政府县长

  张栋梁 开封县政府县长

  李明哲 杞县政府县长

  高宏勋 通许县政府县长

  范付中 尉氏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学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薛冬担任。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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