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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文[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2-16
【实施时间】 2011-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汴政文[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出口加工区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窗口和载体,为加快开封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吉炳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郭 轲 副市长

  张 扬 市长助理、开封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李合耕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广山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安洪海 市财政局局长

  李学耕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凤刚 市环保局局长

  王书增 市规划局局长

  贺全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东山 市商务局局长

  崔廷明 市工商局局长

  孙立超 市质监局局长

  梁 建 市国税局局长

  杨立平 市地税局局长

  赵继鸿 人行开封中支行长

  张 巍 开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封新区管委会,张巍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谦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出口加工区申报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申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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