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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人[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15
【实施时间】 2011-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落实十件价格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落实十件价格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湘价人〔2011〕14号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各市、州物价局:

  

  2010年,全省各级价格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价格形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省工作,根据湘价综[2010]48号、湘价传电[2010]87号文件精神,通过认真考核考评,并经省局党组审定,决定授予长沙市物价局等8个单位“2010年度落实十件价格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价格调控监管服务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进步,推进我省价格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

  
2010年度落实十件价格实事工作先进单位

  


  长沙市物价局  永州市物价局

  株洲市物价局  常德市物价局

  湘潭市物价局  岳阳市物价局

  张家市界物价局 湘西自治州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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