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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七台河市纪委监察局
【颁布时间】 2009-11-27
【实施时间】 2009-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七台河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保安全、促发展,保民生、促稳定”专项举报电话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七台河市纪检监察局机关将以“保安全、促发展,保民生、促稳定”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人民群众监督力度,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特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2、对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

  

  3、对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矿擅自生产打击不力的;

  

  4、对监管人员参与煤矿经营,违法违规生产提供“保护伞”的;

  

  5、监管人员弄权勒卡、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刁难生产业主的;

  

  6、帮助生产业主隐瞒事故不报,欺上瞒下的。

  

  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8295128

  

  桃山区纪委监察局8369116

  

  新兴区纪委监察局8357266

  

  勃利县纪委监察局8522133

  

  
七台河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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