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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9]58号
【颁布时间】 2009-11-27
【实施时间】 2009-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0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电力电子装备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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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搭建招商平台。尽快完善全市特别是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电气装备项目招商引资政策,组织招商队伍,下达招商任务,制定招商奖励政策,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创办中国电气产业发展国际高层论坛。加强与国内外电气产业前沿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举办高层论坛,就行业发展趋势、重大技术交流、新产品开发推广等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讨,扩大许昌市电力电子装备行业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高素质的产业员工队伍、高精尖的加工能力、权威的电子检测中心、科学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其他一切对高技术产业有吸引力的基础条件。四是增强招商引资的自觉性,依靠规划引导,从完善产业链、突出集群优势的角度考虑,提高招商的针对性;五是积极建设一流的创新服务平台,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在许落地。六是注重以商招商。把许继集团、森源电气等本市电气装备类企业的招商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重点依托这些企业的业务联系和在国内外电气行业的影响力招商,形成一支与企业集团共同发展的招商队伍。

  

  (五)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装备制造业企业信贷投入,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电力电子装备制造企业以新发或增发股票、发行企业债券、申请国外政府贷款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各级信用担保机构优先对市内电力电子装备制造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建立电力电子装备行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中原电气谷(许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公司为平台,积极吸纳金融机构的资金,为电力电子装备行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六)积极推进企业重组

  

  落实国家支持装备制造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鼓励许继集团等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之间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支持电力电子装备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建立配套关系,发挥专业化生产优势,向辅件配件专业生产厂转型。鼓励中央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兼并我市的大型企业,支持许继集团与国家电网公司的战略重组,打造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建立技术同盟,共同引进或开发先进电气技术与装备。

  

  (七)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制定长期人才开发战略,建立人才交流中心,完善行业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为电力电子装备行业提供人才保证,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二是加强与知名高校合作,建立电力电子装备行业人才培训中心。依托专业技校、中专和职业教育中心,通过与知名高校和行业重点培训机构合作,建立电力电子装备行业人才培训中心,加快建设许昌电气职业学院,为企业提供专业人员定向培训服务。三是建设高端人才科技转化平台。构建“孵化中心-创业园区-专业化基地”的三级跳孵化体系,切实推进产学研结合,为电力电子装备领域高级人才提供优秀创业平台。

  

  (八)落实园区建设优惠政策

  

  一是对招商引资入谷项目,按照外商投资的金额,要给予引资人一定比例的奖励,且投产后的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定比例奖励给引资主要有功人员。二是对新上项目,特别是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高科技项目、龙头带动项目,要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研发等资金支持。对企业设立的国家级技术中心,一次性补贴100万元,省级技术中心可一次性给予补贴30万元,市级技术中心可一次性给予补贴10万元。对重大项目入驻电气谷,采取一事一议,给予特别优惠政策,促进项目尽快入谷建设,早日创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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