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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颁布时间】 2009-11-27
【实施时间】 2009-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各地(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国有重点煤矿企业:

  

  为认真落实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我区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做好煤矿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煤矿爆炸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煤矿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对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立即开展本单位煤矿爆炸物品自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立即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过夜。

  

  1、加强地面、井下爆炸物品库房的值守工作。严格实行爆炸材料库交接班制度、出入库检身制度和库房岗位责任制,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煤矿领导要做到每班对要害场所的日常检查,确保地面、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2、严把煤矿爆炸物品储存、发放、领用、清退关。严格按规定发放、领用爆炸物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做到领取、使用、清退账目清楚、吻合。

  

  3、严格落实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煤矿企业要安排责任心强、并经过培训合格的安检人员从事检身工作,对每班出入井人员要认真检身,有效防范爆炸物品流失。

  

  4、认真做好领导值班工作。节假日期间煤矿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请各地(州、市)煤炭管理部门,煤业(集团)公司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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