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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编制资金申报文件的同时,需填报《2011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经费申报汇总表》(附件3)、《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资金申报书》(附件4)、《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表》(附件5)、《201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申报书》(附件6)。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 请中西部地区文化厅(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教[2008]42号)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委投资安排和本地区自行安排资金建设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对本地区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且面积达到300平米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认真统计核查,将尚未安排设备购置资金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纳入2011年资金申报范围。 (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维修改造专项 201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对截至2008年底面积未达800平米的县级图书馆、面积未达1500平米的县级文化馆进行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请各地文化厅(局)根据总体规划及本地区实际情况,配合财政厅(局)完成申报有关工作。今年该项资金仍从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传媒专项资金中安排,由财政厅单独申报,申报项目若需调整,请在申报文件中详细说明。 (五)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室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从2011年开始,将扩大实施全国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继续为中西部地区社区文化设施配送设备,并对其开展文化活动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予以奖励性补助。请各地文化厅(局)对本地区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的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室数量进行统计,并对开展文化活动所需资金进行测算。中西部地区按照本地区已建成的20%的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室申报资金需求;东部地区按照本地区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及文化活动室建设和使用情况申报奖励资金。 (六)流动舞台车工程 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2012年底地方县级剧团将全面完成转企改制工作。为更好地发挥流动舞台车作用,进一步推动县级剧团转企改制工作,支持改制剧团后续发展,2011年将继续实施流动舞台车工程,主要对截至目前已完成转制的县级剧团配送流动舞台车。请中西部地区文化厅(局)认真统计已转制但未配送过流动舞台车的县级剧团基本情况,在编制2011年度资金申报文件的同时,填报《县级国有剧团流动舞台车配送情况统计表》(附件7)。 三、密切配合,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在各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各地文化厅(局)应与财政厅(局)积极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共同审核,并按项目分别编报资金申请文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经费(三馆免费开放保障经费)申报材料需按照财政部要求于3月31日前由两厅联合向财政部、文化部报送。其他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由两厅联合向文化部、财政部报送(县级两馆维修改造专项由财政厅(局)单独上报财政部)。上报时需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whbysc@126.com。本文件和报表的电子版可从文化部政府网站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文化部财务司预算财务处 贺怡 010-59881700,59881133(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1.《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2. 《2011年度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3. 《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经费申报汇总表》 4. 《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资金申报书》 5. 《201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表》 6. 《201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申报书》 7. 《县级国有剧团流动舞台车配送情况统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省(区、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文化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1年度省(区、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附件3: 2011年度 省(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补助经费申报汇总表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家级名录项目)
附件4: 2011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资金申报书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家级名录项目)
注:资金以万元为单位。 附件5: 2011年度 省(区、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表
附件6: 2011年度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申报书
注:资金以万元为单位。 附件7: 省(区、市)县级国有剧团流动舞台车配送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辆
注:拟参加转企改制的县级国有剧团不包括截至2010年底已完成转制的县级剧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