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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两无”(即:街、镇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穗办〔2009〕3号)的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完成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予以通报表扬。 二、越秀区东风街等33个街(镇)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予以通报表扬。 三、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23个街(镇)2010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四、授予广州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2010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8个部门达标单位称号。 五、授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等504个广州地区机团单位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达标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广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广州市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受表扬街(镇)名单(共33个) 越秀区(4个): 东风街、广卫街、大东街、白云街 海珠区(4个): 新港街、滨江街、华洲街、龙凤街 荔湾区(4个): 桥中街、金花街、中南街、昌华街 天河区(4个): 凤凰街、天河南街、五山街、车陂街 白云区(3个): 黄石街、棠景街、同德街 黄埔区(2个): 穗东街、荔联街 花都区(1个): 梯面镇 番禺区(4个): 东环街、石楼镇、沙湾镇、榄核镇 南沙区(3个): 万顷沙镇、南沙街、珠江街 萝岗区(2个): 东区街、夏港街 从化市(1个): 江埔街 增城市(1个): 朱村街 附件2 广州市2010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名单(共123个) 越秀区(22个): 人民街、六榕街、洪桥街、广卫街、大新街、光塔街、东风街、北京街、诗书街、流花街、矿泉街、东湖街、梅花村街、农林街、黄花岗街、华乐街、建设街、大东街、大塘街、珠光街、白云街、登峰街 海珠区(16个): 赤岗街、新港街、昌岗街、江南中街、滨江街、素社街、海幢街、南华西街、龙凤街、沙园街、南石头街、江海街、琶洲街、南洲街、华洲街、官洲街 荔湾区(22个): 华林街、岭南街、昌华街、多宝街、逢源街、龙津街、金花街、南源街、西村街、沙面街、站前街、彩虹街、桥中街、石围塘街、花地街、冲口街、白鹤洞街、茶滘街、海龙街、东漖街、中南街、东沙街 天河区(19个): 沙河街、五山街、车陂街、石牌街、天河南街、林和街、兴华街、长兴街、新塘街、棠下街、天园街、冼村街、猎德街、元岗街、黄村街、凤凰街、龙洞街、前进街、珠吉街 白云区(13个): 松洲街、三元里街、景泰街、同德街、棠景街、新市街、黄石街、同和街、京溪街、永平街、石井街、金沙街、嘉禾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