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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医[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4
【实施时间】 2010-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农办医[2010]40号)


  

  浙江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报送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浙农[201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实验室及辅助用房6093平方米,其中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2863平方米,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及动物房540平方米,疫情网络及分析室400平方米,接样及前处理室317平方米,办公及档案资料室1010平方米,疫病诊断室162平方米,无害处处理间100平方米,食堂及辅助用房400平方米,其他辅助设施301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170台(套)(详见附件1、2)。

  

  二、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49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661.71万元,仪器设备购置972.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19. 89万元,预备费238万元(详见附件1、2)。中央预算内资金660万元,地方配套4332万元。

  

  三、有关要求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相关规范,进一步优化工艺设计。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并严格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1.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略)

  

  2.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仪器设备核定表(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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