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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医[2010]46号
【颁布时间】 2010-05-24
【实施时间】 2010-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4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概算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概算的批复

  (农办医[2010]46号)


  

  湖北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追加概算投资的请示》(鄂农计[2009]91号)收悉。经研究,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同意你局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农办医[2008]16号)批复投资4590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511.9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5万元,地方配套196.91万元)。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增加建设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高效过滤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购置仪器设备19台(套)(详见附件1、2)。

  

  二、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1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2999.81万元,仪器设备购置159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0.59万元,预备费211万元(详见附件1、2)。中央预算内资金3595万元,地方配套1507万元。

  

  调整概算总投资为511.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55.17万元,仪器设备购置3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74万元(详见附件1、2)。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15万元,地方配套196.91万元。

  

  请据此批复,结合农办医[2008]16号批复,抓紧组织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我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1.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概算核定表(略)

  

  2.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中南区动物疫病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项目调增仪器设备核定表(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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