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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应急发[2011]26号
【颁布时间】 2011-02-21
【实施时间】 2011-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防控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组织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风险,确定高发地区、高发季节以及高发食物中毒的种类和原因,根据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监测和防控方案,进行专业人员培训和演练,做好救治药物等储备,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沟通力度,有效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全力做好国庆等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有关地区卫生部门要开展节假日和大型活动举办期间食物中毒事件的风险评估,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区域联防联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做好监测和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食物中毒与公众的生活、卫生习惯和食品安全意识密切相关。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以及气候特点等,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改善公众的卫生意识和饮食习惯,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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