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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招委发[2009]30号
【颁布时间】 2009-11-25
【实施时间】 2009-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95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09]30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日至10日,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报名工作。

  

  报名地点: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办或县(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条件、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报名条件。

  

  (二)报名程序

  

  1、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办集体报名;省内“三校生”和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办集体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办报名。

  

  2、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详见《报名工作规定》附件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详见《报名工作规定》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

  

  3、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及报考科类时,须按《报名工作规定》的要求正确填写。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除提前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5、借考考生按照《报名工作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件。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正式考试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台湾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

  

  2、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结、肆)业证。

  

  3、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办安排的数码照相。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县(区)招办要完成数码照相图像采集、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制作及发放工作。

  

  4、各市(州)招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报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三、报名信息的采集与管理

  

  1、考生图像信息采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所采集信息将作为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确认、招生院校新生入校复查的重要依据。艺术类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务于2009年12月16日前完成;非艺术类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务于2010年3月底前结束。图像信息采集的时间、工作人员培训等事宜,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严格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各地要严格履行“录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存档”的信息采集工作程序,采集工作完成后,打印考生照片等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后学籍电子注册的重要数据,须保证准确无误。

  

  3、各地招办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由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

  

  4、要加强对考生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考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市(州)、县(区)招办和各有关中学要严密管理和保护,防止被从事招生诈骗的不法份子所利用。

  

  5、县(区)招办要加强计算机信息录入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考生在确认信息时认真检查,并反复核对各类录入信息,切实提高今年的信息采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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